「怎麼警車上沒人,莫非警員摸魚?」民眾如看到國道路肩停著閃著警示燈的警車,車內卻無人,別懷疑警員執勤不力,這是國道警方想出利用報廢警車嚇阻超速的「妙招」,效果佳。

國道警方這招實施八年才露餡,出點子的台中縣警局副局長劉少民說:「終於被你們發現了!」這是利用最少的資源,達到最大效益,交通執法不需強調開單。

無人警車最初只在中山高局部路段使用,因「真車實境」的效果「太管用」,此策略已獲交通部道安會報支持,擴及中山高全線,二高也有單位學習。

台中縣二名警官清明返鄉掃墓,行經中山高路段,看到警車停在路肩,車上卻沒警察,昨天聊起互問:「警察去那裡了?」討論半天沒有結論。

劉少民聽到記者追問,吐實這是「保密妙招」,效用就好像路旁測速照相機內沒裝底片。

八年前,他任國道四隊隊長,發現雙B警車使用頻繁,約八年報廢,「實在可惜,決定留下來,舊車和新車交替運用明暗執勤。」

他說剛開始員警擔心無人警車會被破壞、偷走,「事實證明,這些風險很值得」,確實大幅減少交通違規。

「無人警車上有定時器、蓄電池,警示燈會亮,還可以發射雷達波,更逼真」,劉少民說,這種「假警」不需加班費、不會喊累,很好用。

國道三隊隊長黃道立肯定此措施,他舉轄區三義路段斜坡,過去肇事率高,採無人警車這招後,用路人遠遠看到閃燈就減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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